綠能發展衍生弊案連連》檢:地方應嚴拒回扣 爭取回饋建設
彰化縣芳苑鄉近千鄉親聚集抗議,反對光電業者在農田種電。(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提供)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竹塘鄉、雲林縣二崙鄉二鄉首長及鄉代會主席涉及光電弊案,收賄昨被檢方起訴;中央積極推展綠能政策,獲得地方政府響應推廣,綠能業者到處尋覓場域「種電」,有不肖業者透過綠能掮客把「仲介費」變成「護航費、關說費」,衍生弊案連連;檢方表示,綠能業者付出仲介等費用可以理解,但政府官員、民代必須嚴拒回扣、賄賂,應要求綠能業者回饋地方公共建設、公共福利,而非放入私人口袋,造成綠電發展受挫。
不具名的光電業者透露,近年台灣的綠能發展如雨後春筍,不少業者為了達成業績,找來地方有力人士擔任綠能掮客,協商過程不免有人獅子大開口,或找關係涉嫌綁標,招標過程淪為利益交換及惡性競爭,當然遲早會出事。
彰化地檢署偵辦彰化縣竹塘鄉、雲林縣二崙鄉的太陽能光電弊案,查出竹塘鄉代會主席林淑女夫婿蔡岳陽,組成綠能開發集團,到各鄉鎮尋找可以「種電」的土地,再居中牽線光電業者跟地方公所合作,原本好事一樁卻變成利益分贓,讓土地再生、綠能發展被污名化。
綠能開發集團 變利益分贓
檢方指出,台灣綠能發展勢在必行,綠能掮客相對應運而生,收取合理的仲介費並無不妥,但政府官員辦理光電招標必須依法辦理且透明公開,可以要求業者回饋地方建設、社會福利等公眾利益所需,索賄中飽私囊遲早東窗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