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保母外出採買 男童疑吞異物亡
台中市一名男童疑吞食異物導致窒息,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民眾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屯區沈姓婦人沒有保母證照,受託照顧四名兩歲以下幼童,前晚八點多她外出採買,返家時驚見其中一名一歲半男童疑吞食異物導致窒息,失去生命跡象,雖緊急取出異物送醫,但經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昨報請檢方相驗,將解剖釐清死因,沈婦則諭令三萬元交保。
據了解,男童去年三月底出生,廿歲出頭的王姓媽媽很年輕,但獨力撫養孩子,因工作需要無法照顧,父母也無法照料外孫,今年三月男童滿一歲時經朋友介紹,將男童送托四十八歲沈婦,沈婦共照顧一男三女共四名兩歲以下幼童(含死亡男童),托嬰採廿四小時制,每月費用二萬五千元,一個月會有六天帶回家。
王母本月十一日曾去托嬰處看男童,發現背部瘀青及額頭有傷,當時沈婦表示,因男童好動調皮,在爬上爬下時摔傷或撞到,允諾會特別注意,沒想到沈婦沒有保母登記證,違法收托四名小孩,更因疏於照顧衍生憾事。
嘴巴掏出小玩具及硬幣
沈婦自述,當晚她帶著一名幼兒外出採買,男童及另兩名女童則留在家中,由她的成年子女照看,期間活動力旺盛男童,自行爬到和室拉門衣櫃內玩耍,等到她回家後,才在衣櫃發現已臉色發白男童,當時和室內散落一堆小玩具及硬幣,研判男童好奇誤吞食,急救過程中從男童嘴巴掏出一元硬幣及玩具。
由於男童經救護車緊急送醫,經搶救仍宣告不治,研判應是誤吞異物時無力自救,在無助下活活窒息噎死,媽媽接到噩耗更是悲慟欲絕,全案將依過失致死方向偵辦。
違法收托4名幼童將罰
社會局昨表示,沈婦沒有保母登記證,違法收托四名小孩,已違反兒少權法第廿六條,將依法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另社工已提供男童母親相關法律資訊,後續也將協助連結資源。
檢方諭令沒有保母證照的沈婦三萬元交保。(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