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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看法:順應婚姻自由與人權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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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05:30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對於最高法院做成夫妻都有責時、誰都可以訴請離婚的新見解,法界人士認為,硬將已無法維持婚姻的夫妻綁在一起,一旦一方失去理智,恐衍生社會問題,反而侵害婚姻自由,本次判決不論雙方有責程度輕重,都可訴請離婚,不再限定責任輕的一方才能訴離成功,順應當前婚姻自由趨勢,符合時代潮流。

硬綁一起 難免衍生社會問題

律師何皓元認為,憲法既保障婚姻自由,也保障離婚自由,若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很痛苦,婚姻已難存續,過著名存實亡的婚姻生活,其中一方卻以自己造成婚姻破綻的責任較輕為由,硬是綁住對方不離婚,無異於同歸於盡一起沉船,以往這種機械式的見解,缺乏彈性,也不符合婚姻自由的真意。

何皓元指出,最高法院此次見解,不管哪方責任輕重都可訴離,而責任較輕的一方可向較重的一方求償,做為平衡機制,此判決順應婚姻自由與人權保障的時代趨勢。

律師彭傑義指出,婚姻的真諦是夫妻雙方有共同生活、白頭偕老的意願,婚姻才有意義,本案的妻子兩度外遇,一、二審都不准他們離婚,理由是妻子可歸責的程度比丈夫還重,若丈夫不願離婚,就永遠不能離婚,實質上也是一種妨害婚姻自由;硬將兩個已過不下去的夫妻綁在一起,綁久了,一旦有一方失去理智,傷害對方或殺害對方也是時有所聞,不僅造成社會問題,也侵害了婚姻自由權。

彭傑義表示,此次最高院判決等於替婚姻破碎責任較大、卻無法結束怨偶生活的妻子解套,而責任較輕的丈夫可提民事損害賠償,獲得應有的賠償來慰撫精神損失,對雙方是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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