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不准易科 林秉樞再關2年多
林秉樞施暴立委高嘉瑜案,檢察官不同意易科罰金,林秉樞須服刑二年二月又十七天。(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張文川/綜合報導〕林秉樞施暴立委高嘉瑜案,被依傷害罪判刑八月不得易科罰金,其他強制等罪判刑二年二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林男昨赴新北地檢署報到執行,檢察官當場告知不同意易科罰金,隨即發監,扣除之前遭收押日數,林秉樞須服刑二年二月又十七天。
明年11月才有資格申請假釋
依規定,林男服逾二分之一刑期後可申請假釋,推算明年十一月才有資格申請,能否獲准須視在監表現而定。一名熟悉假釋作業的人士則說,由於林秉樞在前案緩刑期間再犯案,並在調查期間威脅高女,易被認為仍有再犯可能,研判不易於符合假釋門檻後就會獲准,恐至少服逾刑期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以上,才較有機會獲准假釋。
檢:林不知悔悟 再犯風險高
新北地檢署指出,林秉樞慣以暴力、脅迫手段及拍攝私密影像對女性犯罪,曾因恐嚇前女友獲判緩刑,仍不知警惕,又以相同手法犯罪,且未和解獲得原諒,使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如准易科罰金,無法使林徹底悔悟,並將使他更有恃無恐,升高再犯風險,難以達到預防再犯矯正效果,故不准易科。
林秉樞打算向法院聲明異議,不過律師林俊峰分析認為翻盤機率不大,因為林男犯罪情節重大,本案是受矚目案件,法院受理異議案,有很高機率認同檢方不准易科的理由而駁回。
林男於前年九月至十一月間,與高女電話視訊時偷拍對方私密照,又在飯店房間逼高女下跪交出手機、命令脫光衣服及動手施暴,還在林母靈堂拉扯高女頭髮、逼迫下跪磕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