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輪胎行縱火弒8親 陳彥翔判死
新竹市東大路正義輪胎行縱火案嫌犯陳彥翔因與家人口角,去年六月十五日憤而潑汽油,釀成包括媽媽、妻子與三名子女和大嫂、妹妹、姪女八死慘劇。(資料照)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市東大路正義輪胎行縱火案嫌犯陳彥翔因與家人口角,憤而潑汽油縱火,釀成包括媽媽、妻子與三名子女和大嫂、妹妹、姪女八死慘劇,新竹地院昨一審宣判陳彥翔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地院表示,陳彥翔在審理中否認有殺人犯行,但合議庭經調查證據之後,認定陳對於其縱火行為有極高可能造成家人死亡之事,抱持著不在乎、不違背己意的心態,因此認為陳彥翔確有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既遂、未遂、殺害兒童、殺人、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罪的犯意及犯行。
受害家屬:司法還一個公道
陳彥翔視訊聆聽宣判,一度闔眼沉思,表情漠然。出席聆聽宣判的死者(妻、嫂)家屬,對於宣判都表示欣慰,認為司法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新竹地院指出,陳彥翔因經濟狀況不佳,時常與父母因為家庭分工、輪胎行工作等問題發生口角衝突。去年六月十五日晚上,陳彥翔在自家輪胎行兼住宅,再度與家人因家務細故問題發生激烈口角,即以潑灑汽油燒毀住宅的方式,殺害同住家人,造成同住家人包括四名六歲以下幼童在內八人死亡。
合議庭考量陳彥翔手段殘酷,其縱火行為造成重大傷亡結果,經檢察官和被害人家屬求處死刑的各項量刑情狀全盤考量後,認如量處無期徒刑或較輕的有期徒刑刑度,與陳彥翔主、客觀犯罪情節比例不相符合,認為有剝奪陳彥翔生命、使之永久與社會隔離的必要,因此量處陳彥翔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