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災工程標案涉貪長達12年 新北石碇前區長等23官商起訴
前石碇區長李浩榕涉違背職務收賄、政府採購法等罪被起訴。 (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前石碇區長李浩榕、工務課技士黃志仁兩名公務員,任內承辦災害緊急搶修標案時,涉嫌向廠商收取加熱菸等不正利益或索賄,洩漏標案底價以護航特定廠商得標,並包庇廠商借牌圍標長達十二年;台北地檢署昨依違背職務收賄、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李、黃及廿一名廠商法人。
李浩榕收70條加熱菸 包庇詐領工程款
李浩榕前年至去年間,利用與廠商餐敘,三度收取得標廠商「高盛營造」實際負責人李植慶提供的七十條加熱菸,包庇李植慶以不實文件請工程款項,李浩榕不法所得共十一萬九千元。
技士黃志仁護航廠商得標 計收賄390萬
黃志仁則涉嫌於二○一六年至今年間,藉承辦搶災工程標案機會,於招標前傳LINE給李植慶旗下員工,除洩漏標案資訊,還要李植慶「準備三家廠商圍標」,八度收取李的賄賂,每次卅萬至六十萬元不等,共計三九○萬元。
李、黃均認罪,檢方考量李犯行輕微、黃繳回三九○萬元不法所得,建請對李、黃減輕其刑。
涉行賄被起訴的廠商李植慶,除九度行賄李、黃兩人,另自二○一一年至今年間,共五次借牌圍標;檢方考量李自白犯行,建請法院減刑,至於李植慶另涉以不實文件,九度詐領搶災工程款項的部分,不法所得計一七四萬餘元,建請法院沒收或追徵。總計涉弊標案包括「石碇區緊急搶災」等五大項,總決標金額共計一二一四萬餘元。
此外,李浩榕於區長任內與兩名區公所公務員審核非農用土地時,涉嫌不實核發「農業使用證明書」給地主,李等三人另涉圖利、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官司,目前由北檢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