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長開車違規 下屬警員開罰單舉發
邱量虔強調自己開車違規,被自己派出所員警開罰單,「不要以為交通違規白單、紅單還有(撤銷)空間」。(取自臉書,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長邱量虔,七月一日駕駛私人轎車行駛轄區內,變換車道卻沒有打方向燈,被民眾持行車紀錄器畫面檢舉,該所員警開罰單舉發所長,邱昨天收到罰單並公開此事,自嘲自己違規「被自己轄區同仁開單舉發」,他趁此機會強調「不要以為交通違規白單(逕行舉發)、紅單有撤銷空間!請不要再拿違規單子為難你的警察朋友!」。
此件紅單的違規地點,是春社派出所轄區的永春路接近筏子東一街,違規項目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處以罰鍰一千二百元並記點一次,填單人是春社所的員警,罰單附上的舉發照片,顯示邱量虔確實駕駛黑色休旅車,變換車道時沒有打方向燈。
所長自嘲 要吃吐司度日了
邱量虔坦言:「我違規!變換車道忘了打燈」,這張罰單是自己轄區的員警開給他的,他也利用這個機會強調,此事也驗證,不要以為交通違規白單、紅單還有撤銷空間,「請不要再拿違規單子為難你的警察朋友」,把罰單拿給警察朋友「處理」,通常都是警察自掏腰包繳納的。
他自嘲說,自己繳納罰鍰後,近期只能吃吐司度日了,強調包括他自己與民眾,不傷荷包的最佳之道,就是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