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謊報友人案外案 曾耀鋒判刑3月
曾耀鋒(中)酒駕謊報友人姓名,判處三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im.B吸九十億金詐騙案主嫌曾耀鋒五月落網前二天在宜蘭縣酒駕遭攔檢,拒絕酒測被開罰十八萬元,因謊報友人姓名,順利騙過執勤警員;警方事後看到新聞報導覺得曾男眼熟,查出其真實身分將他送辦。宜蘭地方法院審結,認定曾男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三月徒刑,得易科九萬元罰金。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吸金詐騙主嫌曾耀鋒落網後,目前仍在台北看守所羈押;他在被逮前傳出酒駕,謊報友人姓名隱匿自己身分,爆出「金蟬脫殼」案外案。
判決指出,五月三日凌晨零時四十八分,曾耀鋒駕駛租賃小客車行經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與站前南路路口被警方攔下,明知自己因案被通緝,為逃避查緝,偽簽友人姓名「曾○熙」,後來警方察覺有異,五月十九日通知「曾○熙」到案詢問,始悉上情。
警訊後將曾耀鋒移送法辦,案經檢察官起訴;宜蘭地院審理時,曾耀鋒自陳國中畢業,從事不動產及土地開發;承審法官認為,曾男為掩飾真實身分以脫免刑責而冒用他人身分偽造簽名,影響警察機關對於道路交通違規事件管理、稽查、裁罰的正確性,所為實屬不該,犯行足堪認定,判處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