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肇逃辯事後才灌酒 法官打臉
台南地方法院勘驗檢方提出的監視器畫面,顯示張男行車逆向、違規,步出KTV時走路不穩、需要人攙扶,認定他確實酒駕,判刑十個月。(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張姓男子酒後從KTV開車返家時,撞車肇逃,警方一小時後登門酒測,酒測值○.七五超標,但他否認酒駕,辯稱回到家才灌半瓶烈酒助眠,這是他的習慣,並提出曾就醫戒酒癮;台南地方法院勘驗檢方提出的監視器畫面,顯示張男行車逆向、違規,步出KTV時走路不穩、需要人攙扶,認定他確實酒駕,判刑十個月。
需人攙扶全都錄 判刑10月
今年二月,張男與友人到KTV聚會,解散後開車返家,清晨六時許他闖紅燈左切到對向,與一輛轎車發生擦撞,未查看就肇事逃逸,警方一小時後循車籍找到張男,他見酒測超標,連忙向警方辯解他離開現場不是因為有喝酒,而是擔心自己無照駕駛,本來想睡一覺後再到警所自首並跟車主和解。
張男辯稱他在KTV時並未飲酒,而是回家後躺著睡不著,才灌了半瓶烈酒助眠,他原本就有睡前喝酒的習慣,還曾為此就醫戒酒,但最近沒有看診紀錄。
檢方提出張男當天多次違規、闖紅燈,以及走出KTV時需人攙扶的監視器影像,佐證張男酒駕。法官認為依照張男連睡前都要喝酒的嗜酒習慣,唱KTV時卻沒喝酒,有違一般經驗法則,且他多次改變說詞,浪費司法資源,若不重判,無法讓他得到教訓。
但在肇事逃逸刑責上,法官反而認為應無罪推論,缺乏其他積極證據證明張男明知肇事仍逃逸,判肇逃部分無罪,但認定他酒後駕車,判處十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