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官入獄又收回扣 台中市區長判刑6年半
台中市原住民自治區和平區的首任民選區長林建堂(中),「賣官」被彈劾入獄後,又索取回扣,台中地院判刑六年半。(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唯一原住民自治區和平區的首任民選區長林建堂,任內「賣官」遭彈劾及判刑一年入獄,前年出獄後,又被查出他貪得無厭,竟利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無自來水部落裝設簡易自來水設施時,索取回扣五百八十九萬元;台中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將林男判刑六年半。
林建堂是台中縣市合併後首屆民選和平區長,首任參選(二○一四年)是國民黨推薦,第二任(二○一八年)改以無黨籍參選連任。
公所標案 林建堂索賄
判決指出,該公所二○一九年承辦「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林安排從約僱人員中提拔為正式清潔隊員的謝震宇擔任白手套,向得標商索賄,還自訂設計監造標案的廠商十五%、工程施作標案的廠商十%回扣款。
中院審理時,林、謝繳回贓款,法官依此將林男判刑六年六月、謝男五年一月至五年八月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