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改造模擬槍 即起須「烙碼」加「阻鐵」
歷年所查獲非法改造槍枝,高達八成左右都是由模擬槍改造而來。(資料照)
〔記者林欣漢、邱俊福/台北報導〕為防止改造違法槍枝危害治安,內政部訂定「模擬槍關鍵零組件辨識碼位置及槍管防止改造機制設置基準」,包括以鋼針或雷射刻印等不可回復痕跡的方式,加設辨識碼,並在槍管內設置無法移除的槍管阻鐵、金屬插銷等金屬嵌入物,以防止改造,即日起生效。
非法槍械 8成來自模擬槍變身
模擬槍外型類似真槍,不法分子打通原槍枝內具阻鐵之槍管,或換裝槍管,且模擬槍零組件與非制式槍枝零組件彼此互通,只需重組改造,即可成為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槍枝,影響治安甚鉅。警政署指出,歷年來查獲的改造槍枝,八成左右都是由模擬槍改造而來,因此除在二0二0年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擴大管制模擬槍及提高改造槍枝刑度,使模擬槍管制更趨嚴格外,並加強國內模擬槍零件製造輸出管制和嚴禁進口。
內政部指出,此項基準明確規範廠商經許可製造的模擬槍關鍵零組件辨識碼位置,以及槍管防止改造機制,盼從源頭防堵槍枝改造,強化非法槍枝溯源管理,避免模擬槍零件被不法利用組成具殺傷力的非制式槍枝。
該基準規定,模擬槍應以鋼針或雷射刻印等不可回復痕跡的方式,使辨識碼刻印深度達○.三毫米以上,並依手槍、步槍、霰彈槍等不同槍枝種類,於指定的關鍵零組件加設辨識碼,辨識碼應可判讀製造業者、年度、批號及產品流水編號,且應有至少一處刻印於外觀明顯處。
基準明訂,模擬槍槍管內應設置洛氏硬度五十五度至六十度以上無法移除之金屬嵌入物,以防止改造。其中,槍管阻鐵須與槍管平行,直徑不得小於三毫米,負公差○.五毫米,尾端須與彈室焊接,且前端距槍口不得大於八.五毫米。金屬插銷直徑不得小於三毫米,負公差○.五毫米,可將槍管及槍管阻鐵固定,非經破壞無法拆解。
另外,模擬槍枝口徑大於九毫米,或因國外訂單要求,致防止改造機制不同於前項規格,廠商應於申請製造時,將防止改造機制一併報請廠商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許可。廠商於模擬槍製造完成,向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查驗時,應檢附公正第三方機關(構)檢驗符合洛氏硬度標準及相關規格的檢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