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法官姜麗香喊冤要上訴 侯弘偉不回應
士院法官姜麗香(左)、雄院法官侯弘偉(右)2人涉暗通猥褻少年嫌犯被監院彈劾,懲戒法院下重手,均判決免職。 (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黃良傑/綜合報導〕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涉暗助猥褻少年的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暗槓猥褻案,並將法官當成律師,給予林法律諮詢意見,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昨判姜、侯兩人免職,轉任(降調)原法院司法事務官。
司法官學院卅二期結業的姜麗香因採「協商方式」審理案件,被少年暱稱為「姜媽媽」。不過,懲戒法院認定姜麗香於另案侵害少年權益,姜昨天直指懲戒法院判決有誤,將提起上訴。
姜稱少年告訴她「沒有這回事」
姜解釋,關於通報部分,被安置的少年自始至終都告訴她「沒有這回事」,是少年喝酒醉亂講,保護官、社工的回報也是如此。姜進一步強調,擔任法官以來均秉持司法良知,調查案件時,始終堅持對當事人有利不利皆應注意的規定,因此,在懲戒法院判決有嚴重誤會情況下,為了尋回司法人員根本價值,她會上訴到底。
士院回應,為因應懲戒法院判決結果,少年法庭及姜麗香即刻盤點其受理中的少年事務,以期妥適銜接並保護少年權益;另對姜決定上訴表達尊重。
另名高雄地院刑三法庭法官侯弘偉昨向關心的友人表示,自己也是看了報導才知道,對於媒體詢問,表示不便回應;高雄地院則回應表示,尚未見到判決和相關函文,無法多做任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