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怪的 已申請假釋 獄方不解為何要逃
2023/03/15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監獄受刑人朱漢宗利用「自主監外作業」時尿遁脫逃,逃亡不到一天即落網,未來無法假釋,且得面臨脫逃罪責,可謂得不償失;此事件也引起民眾關注「自主監外作業」標準為何?受刑人為何可輕易脫逃的爭議。
自主監外作業相對輕鬆
彰化監獄指出,根據監獄管理規定,符合「自主監外作業」的受刑人,可自行往返作業及監禁處所,監獄無須派員戒護,而要符合資格的受刑人,必須在最近六個月內沒有違規事項,且在監獄執行應超過三個月,同時須符合判刑七年以下、殘刑未超過二年,判刑七年以上殘刑未超過一年或可達申請假釋條件者,且排除性侵害、家暴、妨害風化案及曾犯脫逃等罪者。
脫逃沒得假釋 還得加刑
彰化監獄副典獄長吳瑞寶表示,朱漢宗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一月,入監服刑後表現良好,二○二一年九月符合「自主監外作業」規定,因而可外出工作;去年朱男父親過世,獄方依「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規定,派員戒護他返家奔喪及參加家祭,當時朱男未有異常。
吳瑞寶說,朱漢宗將於二○二四年一月刑滿,近期已申請假釋,不知道他為何要逃脫?是否另有隱情還要調查。而朱男此舉已犯脫逃罪,不僅喪失假釋資格,還要面臨脫逃罪審判,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