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詹慧玲︰警應更守法 葉員︰考慮上訴否
女師拒盤查,遭警施以「大外割」逮捕爭議案,法官將葉姓警員依2罪判刑。(資料照)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控告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濫權盤查案判決出爐,詹慧玲昨受訪強調,「法官做了正確的判斷」,感謝庭上伸張正義,以及訴訟之路上相伴、相挺、支持的所有朋友。她認為,葉員的所作所為應該要判罪,「讓他們(警察)知道不能穿著警察制服為非作歹,比起人民要更懂得守法、更知道分寸,不該是要人民學習如何配合警察。」
葉姓警員得知有罪判決後,心情相當低落,一早對於同事、長官私訊所傳的關心、打氣均「不讀不回」,且暫時不接電話,上訴與否會在考慮後決定。
警情緒低落不讀不回
詹慧玲說,這個判決是判得很重或判得太輕,見仁見智,所有人都可以利用法律來爭取自己的權益,葉員是否上訴爭取減輕刑罰也是他的權利,像她一樣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桃園地檢署續查,就是為自己爭取最好的判決,但如果葉員提起上訴,她也會以此立即提出民事賠償,並要求二百萬元到四百萬元的賠償金額,這兩個數字是律師和其他受害者給她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