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戶政電子系統大漏洞 通緝犯改身分證號 竟逃17年
4情況可變更身分證字號
〔記者闕敬倫/新北報導〕新北市四十五歲劉姓男子,多年前涉入偽造有價證券罪遭法院通緝,後來他申請變更身分證字號獲准,沒想到日後若遇警方盤查、輸入他的新身分字號,根本查不到他有通緝在身,劉男就這樣過十七年,直到最近與他人起糾紛,才意外被揭露他的通緝身分,以及政府戶政等電子系統的漏洞。
劉男最近與人起糾紛 意外曝光身分
劉男是市民公車司機,十一月八日在新北市永和路二段、頂溪捷運站一號出口與同為市民公車司機的盧男因排班問題起口角,接著在頂溪捷運站前上演全武行,扭打成一團,隨後發現疑似有民眾持手機側拍,才悻悻然各自離開。
永和警分局中正橋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當天聯絡劉、盧到案說明,雙方均稱已達成和解,不提出傷害告訴。警方詢問完二人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新北地檢署裁罰處分。
好險! 再兩年即可解除通緝管制
永和警分局偵查隊收案時,才在警政通報系統上,赫然發覺劉男竟有涉及偽造有價證券的「案外案」,案件發生在十七年前,再二年即可解除通緝管制。劉男到案供稱,不知道自己遭通緝,當年變更身分證字號不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僅是覺得舊證號有「四」不吉利,為了避諱才改號,不清楚為何戶政、警政的電子通聯系統查不到;全案詢後移送新北檢歸案。
劉男︰舊證號有四不吉利 為避諱才改
警方進一步追查,本案最大的漏洞在於劉男有二個身分證字號,以新身分證字號鍵入系統查詢,顯示他無通緝在身,若以姓名及舊身分證字號輸入系統,就可以看到他涉及偽造有價證券案,疑因未出庭應訊,遭法院發布通緝在案。
警方指出,第一次碰到變更身分證字號的案例,擔心劉男一案恐怕不是個案,電子系統出現如此漏洞」,恐會成為不法分子逃亡的護身符;基層警方建議內政部等相關機關盡速研擬對策,解決漏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