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野味賄賂 選將落選還判刑
二○一八年參選花蓮縣卓溪鄉古風村長的謝富雄,用山羌肉賄賂村民,只拿到八十一票落選,犯後還被花蓮地院依交付賄賂罪判刑一年十月。(圖:雪管處提供檔案照,非新聞事件山羌)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和平區一名區民代表候選人,被查獲聘獵人捕殺「台灣長鬃山羊」用於賄選。過去曾有參選人獵捕山羌分食賄選,但鎖定數量珍稀的台灣長鬃山羊,取肉送選民賄選,十分罕見,應是首次聽聞。
類似用「野味滿足選民之胃」賄選案,曾出現於二○一八年,當時參選花蓮縣卓溪鄉古風村長的謝富雄,用山羌肉賄賂村民,卻只拿到八十一票落選,犯後還被花蓮地院依交付賄賂罪判刑一年十月,幸獲緩刑三年、須支付公庫十五萬元及提供六時小時義務勞務,剩餘遭查扣的山羌肉則被沒收銷毀。
謝男被起訴、判刑時,農委會已於二○一九年一月公告,山羌、台灣獼猴等八種台灣野生動物,其族群數量、自然危害上,都已經脫離危險,從保育類動物,調整為一般類的野生動物,謝男才因此未被追究「非法捕獵保育類動物」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