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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公罵公務員 被判賠錢、判決書貼公告欄

2022/10/18 05:30

〔記者鮑建信、洪臣宏/高雄報導〕高雄市第五選區無黨籍市議員候選人吳彥輝前年至仁武區公所洽公,涉嫌飆罵曾姓公務員三字經,還帶人到區公所嗆聲,被求償一百廿萬元並登報道歉,高雄高分院判決吳賠償六萬元,還要把刑事判決書張貼公告欄七天;吳彥輝對於判決結果表示沒有評論,正考慮是否上訴。

曾姓公務員指出,前年七月吳男到仁武區公所經建課二樓找他洽公起衝突,當場辱罵他三字經,隨後撂三名友人到場,除在洽公處聚集助勢外,甚至出言恫稱「林北要乎你死」等語,又拿起桌上木製公文盒作勢要丟他,他因飽受精神折磨,要求賠償一百萬精神撫慰金、廿萬醫藥和交通費等和登報道歉等。

二審法官開庭調查,曾姓公務員不再主張登報道歉,但要求在仁武區公所等三處張貼刑事判決書七日,法官認為吳構成侵權行為,應賠償六萬多元,還須在仁武區公所公佈欄張貼刑事判決書七日。

至於妨害公務部分,吳彥輝被地院判刑二月確定,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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