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對空鳴槍 即起不再報告寫不完
逃犯林信吾殺兩警奪槍,警察用槍時機再度引發社會關注。(圖為被搶走的警槍,民眾提供)
改成詳載在工作紀錄簿即可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台南市警局兩員警因公殉職,警政署為鼓勵員警正確、合法使用槍械,昨天律定即日起執勤使用槍械時,如僅是單純對空鳴槍、未造成傷亡或財損等的合法用槍案件,只要將經過情形詳載於工作紀錄簿,即可代替過去繁瑣的書面職務報告,讓基層警不用再擔心開槍之後,還要面對報告寫不完的狀況。
警署:續增購拋射式電擊器
至於員警應勤裝備部分,警政署表示,前年起全面汰換員警現行使用鋼(鐵)質伸縮警棍五萬七一九四支,增購拋射式電擊器四五二九組,去年全數配發第一線執勤員警使用,並將依實際需求及使用情形,持續增購拋射式電擊器。
現外勤員警每人均核配一件背心式防彈衣,女警專用防彈背心部分,已編列明年專案研究經費,作為評估後續採購依據。另也將強化員警訓練,充實各地方警察機關警力,推動勤務合理編排,兼顧治安維護、勤務運作與員警健康。
警政署並表示,警察人員因公或使用槍械涉訟,延聘律師費用均會補助,另設有「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提供因公涉訟員警於訴訟期間法律諮詢及經費補助,以補公務預算不足,消弭員警使用警械的疑慮。
警政署表示,「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法案,將持續積極溝通,形成共識,期待立院下會期能加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