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 市北議員林穎孟、前辦公室主任互咬
時代力量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吳香君則表示,使用私章一定經林穎孟同意,林穎孟的說法根本是欺騙大眾。(取自吳香君臉書)
〔記者錢利忠、鄭名翔、周湘芸/綜合報導〕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被前助理告發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檢署調查,林穎孟及其前男友葉曜彰,將葉男所開公關行銷公司的郭姓女職員充當議員助理,另外溢領一個月助理費充當楊姓助理的資遣費,總計涉詐領廿六萬餘元的助理費,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林穎孟、葉曜彰二人。
由於二人均辯稱沒有詐領犯意,檢方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不過林穎孟昨開記者會喊冤,稱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盜用自己私章、冒名資遣助理,後再以假證據向外界提出不實指控,事實上兩名助理薪資所得廿六萬餘元都未進入自己口袋,「遑論貪污之有?」現已對吳香君提告,盼地檢署勿包庇犯罪。
被指盜用私章 吳香君:林欺騙大眾
對此,時代力量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吳香君怒批,使用私章一定經林穎孟同意,此說法根本是欺騙大眾,她一定配合司法調查。吳香君受訪表示,私章為林穎孟上任以來授權刻印使用,因為林不常進辦公室,許多文件都是她代為經手,但所有使用都一定會經林的同意。
檢方查出,林穎孟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廿五日聘葉曜彰為公費助理,前年三月一日,葉成立米達克星球公司並當任負責人,葉男並聘郭女為公司的設計師,林為保留葉的議員助理費,涉謀議將郭女充作公費助理。
葉向郭誆稱,因公司承接林穎孟的行銷項目,為便利她進出議員辦公室,可協助辦理議員助理證件。林穎孟則指示不知情的吳姓辦公室主任,於自聘公費助理遴選表上載明,新聘郭女為助理及月薪三萬五千元,造成北市議會誤核款項。
前年十月,林穎孟辦公室發生勞資糾紛,林重新找新助理,同年十一月一日向北市議會提出停聘通知,總計聘郭女涉詐領助理費合計廿三萬一千六百五十六元。
另外,林的楊姓助理離職,林沒自掏腰包付資遣費,反而溢領一個月助理費充當楊男資遣費,涉詐領三萬五千多元助理費;總計涉詐領廿六萬七千二百一十九元,檢方建請法院宣告沒收。
林穎孟昨表示,她有確實支付薪資給郭女,郭每月有提供美術設計等工作成果給她,聘郭女期間,她與葉分手,若有該公司業務皆透過前時代力量黨員蕭新晟溝通,她不知道葉男、郭女與米達克之間如何聯繫。
另,葉男被控於二○一九年一月至前年五月擔任人頭助理,涉詐領九十萬餘元助理費,因葉男有做事而獲不起訴。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昨開記者會喊冤,強調絕無詐領助理費。(記者鄭名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