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Earth算出騎士超速22公里
騎士被查出超速、不當超車是死亡車禍肇事主因。(記者林嘉東翻攝)
法官推翻車禍鑑定 罕見公開評議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法院審理時為了促成和解,多會提前公開心證,尤以民事庭法官最常使用,藉此讓兩造了解對己有利或不利證據,評估勝訴機會、該不該讓步,但本案刑事合議庭三名法官為促成和解,做法更進一步,提前公開三法官決議的「評議結果」,實屬罕見。
律師蔡家豪指出,他執業十多年,開過不少交通事故衍生的過失傷害、過失致死案件,從未遇過合議庭在審理期間提前公開評議結果,還說出兩名被告的肇責主因、次因。
蔡表示,合議庭公開肇責主、次因的心證,確實可以做為幫助當事人談賠償時的依據,理論上也比較容易促成和解,談成不僅可減輕被告刑度,還可節省往後開民事庭的時間與金錢,一次解決刑事、民事糾紛,讓當事人早點回歸正常生活。
本案周男的辯護律師莊宇翔表示,兩份車禍鑑定報告都認定周、林各須負部分肇責,但合議庭找來覆議會委員透過 Google Earth軟體,算出林男機車發生事故時的車速,已超速二十二公里,使案情出現逆轉,合議庭也因此轉而認為,林的肇責較大。
莊宇翔說,合議庭在審理過程中為了發現真實,詳實地查清楚被告是否有過失、所佔比例,不僅可告慰死者,也可還給死者家屬公道。
莊律師說,一般因車禍事故衍生的過失傷害或致死罪,被告大多只有一人,法官較不會公開心證,但因本案有兩名被告,合議庭希望透過公開心證的方式促成和解,讓死者家屬可以早日獲得賠償,不用再跑法院,他可以感受法官用心良苦。
他說,周男事後到死者靈堂致意,也透過律師向鄭父表達賠償誠意,每次協調周也帶保險員到場,與鄭父談很多次,但都無法達成和解,最後一庭周也有帶卅萬元要當場賠給鄭父,可惜最後還是調解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