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撞機車1死 「天眼」作證 騎士逆轉判關
周姓教授去年二月,駕車欲右轉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岔路口時,撞上右側林姓軍人騎的機車,致機車後載的鄭姓友人摔死。(記者林嘉東翻攝)
教授右轉撞上同向機車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周姓大學教授去年駕駛轎車要右轉基隆市北寧路岔路口時,撞上同向右側超速、超車的林姓男子所騎機車,致機車後座的鄭姓友人摔車死亡,兩份車禍鑑定報告認為周、林都有「部分肇責」。基隆地院法官認定本案有Google Earth搭配監視器畫面,計算出機車當時超速廿二公里,逆轉認定騎機車的林男才是肇事主因,撞上機車的周男反而是次因;合議庭為促成調解,提前公開此一評議結果,可惜死者家屬與肇事二男對賠償金無法達成共識,法院遂依過失致死罪判決林男八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周男獲判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機車的乘客 摔出身亡
台北市一所國立大學周姓教授,去年二月駕轎車沿基隆市北寧路,欲右轉海洋大學工學館前的閃黃燈交岔路口,和在同向右側直行、林姓軍人騎的雙載機車發生碰撞,機車失控撞上路旁電桿,後座鄭男當場死亡。
車禍鑑定指雙方都有責
檢方依基宜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的鑑定結果,認為周男的車右轉時,未於路口卅公尺前變換至外側車道,且未注意右側來車及車前狀況,林男機車則是右側超車不當,二人皆有部分肇責,起訴二人。
查出騎士超速、不當超車
法院為求慎重,另行送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重新鑑定,覆議會透過Google Earth軟體,算出林超速,認定周、林均有肇事責任。林男堅稱,他未超速和右側超車,質疑Google Earth的精確度。
肇責較大 挨撞的軍人判8月
合議庭開庭時,法官傳喚覆議會張姓委員當庭示範如何利用Google Earth的空照圖計算車速,委員先找到林騎車經過肇事路段的起點、及兩車相撞的位置,計算二者距離。鑑定委員再比對監視器畫面中相對位置,從林機車行進時間,依「行車距離除以時間等於速度」公式,計算出機車當時的時速為七十二公里,而事故路段限速五十公里,林超速廿二公里。
合議庭勘驗路口監視器與周的行車紀錄器,發覺原本在汽車右後方的機車,從汽車右側不當超速超車,合議庭評議後決議,不採認兩份報告的「各有部分肇責」說,而是認定林的過失情節,比轉彎時未注意後方來車的周男嚴重。
轎車駕駛判半年 可易科
合議庭應當事人請求,試行促成三方於庭外和解,並當庭公開評議結果,即林是肇事主因、周是次因,盼三方以此為基礎進行調解,並延後開庭日期,讓三方充分溝通,但終因眾人對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而破局,法院因此分判林男八月、周男六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