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押人取簿囚集中營/救7被害人 竟是賣簿共犯
一名「押人取簿」共犯(左)被帶到新北市瑞芳地區的民宿軟禁,不堪被關押太久,脫逃向警求援,詐團成員隨後追趕(右)。 (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綜合報導〕銀行帳戶是詐騙集團最重要的詐騙工具之一,騙得的款項必須透過人頭帳戶匯集到集團幕後首腦手中。近年來因檢警積極取締人頭帳戶,讓詐騙集團難以取得,間接導致全國各地近期陸續傳出「押人取簿」的案例。許多貪圖小利的民眾受詐騙集團指揮住進詐騙集團安排的民宿、民宅,如同「集中營」控制行動,帳戶則被取走當作犯罪工具,形成詐團取得人頭帳戶的新模式。
有資深檢察官指出,其實大部分住進「集中營」的人,心中都知道自己是來賣銀行帳戶,只要躺在民宿、民宅內看電視、玩手機,就可收取詐騙集團提供的數千、數萬元不等費用,若不幸被警方查獲,還能改口宣稱是被人控制,藉此逃避刑責;但也有部份是真的被騙,才會逃出報警求援。法務部近期也在研擬對洗錢防制法修法,未來無正當事由交付金融帳戶資料,就將直接面臨刑責。
洗錢防制法將修法 無故交付帳戶恐有刑責
警方調查,這類型的押人取簿方式,通常都是透過網路散發短期可獲高薪或是可迅速核貸的廣告訊息,一些涉世未深或急需用錢的民眾,就會聽從指示,從全國各地到詐騙集團指定地點集合,再送往民宿或私人住所進行軟禁,更惡劣的則會強押到銀行辦理開戶,取得存簿、提款卡並開通網路銀行權限,如果不從,可能就會迎來一頓拳打腳踢。
詐騙集團透過這種方式取得帳戶,可避免帳戶提供者盜領詐騙贓款,或賣出帳戶就到銀行臨櫃停止帳戶使用及謊報遺失,因此能延長帳戶使用期限,降低贓款折損機率,更能要求對方設「約定轉帳」,每次都能轉走大筆現金。因此,才會將這些人頭集中管理。
新北警方今年三月間,就破獲該類型案件,新北市卓姓男子透過臉書「偏門收入」社群,與詐騙集團搭上線,雙方約定前往三重區某商旅見面,卓男卻當場被軟禁,其中還有四名被害人在場,所幸一名被害人乘隙用手機求援,其友人趕緊報警,救出被害人。
基隆地檢署偵辦一起集中營案件也發現,警方三月七日在新北市瑞芳救出七名「押人取簿」的被害人,發現七人被安排住在民宿,最後也承認是自己是要賣存簿,因此從「被害人」改列為「詐欺共犯」,並循線向上追查,破獲四組收簿集團。
據悉,這些自願的賣簿者,都約略知道帳戶將被用來做非法行為,與詐騙集團鬧翻的原因,大多是酬勞未支付或控制的時間過長,內部出現糾紛,賣簿者走投無路,才會向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