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貸18億案 台灣優力前董座判3年8月
台灣優力董事長謝勝峰。(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經營連鎖加油站的台灣優力公司因有鉅額債務,前董事長謝勝峰被控在前國策顧問、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指示、協助下,涉虛偽增資掩飾淨值低落情事,詐騙銀行團聯貸案十八億元,再透過多次申請動撥,詐得卅九點三億餘元,迄今尚未償本金七點八億元;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判謝勝峰四年二月,高等法院昨以謝偵查中自白、無犯罪所得、逾速審法規定的八年審理期限,將謝減刑改判為三年八月,可上訴。
涉協助 前國策顧問審理中
本案關鍵人物陳武雄,據悉,曾因未到案被通緝,高院指出,陳武雄已經到案,由新北地院審理中。此外,本案尚未償還本金七點八億多元的犯罪所得,是否應由台灣優力承受,及相關執行沒收程序,由高院另行審理中。
判決指出,台灣優力二○一○年財務出現困難,淨值從六億元驟降到一億七千餘元,謝勝峰等人為取得銀行團聯貸,在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指示下,向多位金主籌資四點五億元,並虛偽增資,取得共計十八億元的貸款案,聯貸銀行團因誤認而陸續核撥交付貸款,總計謝勝峰等人為台灣優力詐得共計卅九億元三千三百萬元。新北地檢署獲報,指揮台北市調處偵查後將陳武雄等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