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再犯可押 法院不主動裁定
2022/06/02 05:30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不斷偽造學歷證件、假冒警官等身分而遭判刑的男子陳俊穎,因案件上訴而尚未判刑確定,保釋在外案趴趴走,還改名想隱匿過去劣跡,偵辦人員甚至懷疑他另有所企圖,檢方表示,法院審理期間陳若再度犯案,或法院認定他有反覆再犯之虞,都可再度羈押他,但法院主動裁定的案例,實務上並不多見。
檢方指出,陳俊穎主要犯行,為持有改造槍械,其餘有關偽造文書、詐欺、恐嚇等罪責,多可易科罰金,雖然其劣跡斑斑,但均非重罪,除非抓到他再度犯案,否則依現行法規,難將他羈押。
檢方認為,在網路時代,改名雖然可以降低被搜尋的機會,其素行資料仍無法抹去,站在法律的立場,改名視為個人的權利,並不足以認定具有犯罪動機。
法界人士指出,一般公、私機構,要辨別文憑、證書的真偽,可依其證號直接去函學校或考選部查詢。
而辨識真假警察最快的方法就是看對方的「服務證」,是否蓋有服務機關圓形鋼印及主官官章;至於多著便衣的刑事警察,其證件和一般派出所警察或交警等稍有不同,正面還有一個刑事警察的徽章,標誌是鴿子圖樣。
此外,民眾亦可詢問其服務單位電話,去電查詢是否真有此人、偵辦何事,以免遭假警察所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