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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陽明山國際大旅館// 北市府公燈處長 陳榮興涉貪起訴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前處長陳榮興(左),任內涉嫌包庇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減免補償費及續占公有地,北檢依圖利等罪起訴。(資料照)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前處長陳榮興(左),任內涉嫌包庇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減免補償費及續占公有地,北檢依圖利等罪起訴。(資料照)

2022/05/12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前處長陳榮興,涉嫌於任內指示下屬,替侵占公有地當停車場而被追徵補償費的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拆除公燈處圍籬,同時包庇旅館減免費用及續占公有地;而公燈處技工張家豪、黃銘鴻另案向廠商索賄,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等罪,將陳榮興等十一人起訴。

旅館占地、沒繳足補償費 陳放水撤籬

檢方調查,二○一九年間,陽明山國際大旅館被檢舉長期占用公有地作為停車場,北市公燈處因此在被占用的公有地圍起圍籬,並向旅館追徵占用公有地的補償費一百卅萬元,當時公燈處訂出期限,旅館若在前年一月回復原狀,補償費可減少為四十萬元。

當時適逢旅遊旺季,旅館為了拚生意,找上一名市議員代向市府陳情,陳榮興接受請託,指示公燈處組長張毓貴、時任公燈處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一起幫旅館想一個既可拆圍籬,又能減免補償費的替代方案;張、宋回報,旅館若要持續占用公有地,公燈處可拆圍籬,但旅館須繳全額補償金,不過該建議未獲陳榮興採納。

技工向4廠商收賄 與陳等11人起訴

檢方查出,陳榮興未聽從張、宋的建議,指示撤去圍籬,且仍給旅館補償金減免,使旅館在沒繳足補償金情況下,持續占用公有地。檢方偵辦後,陳榮興不認罪,被迫聽從長官指示的張毓貴、宋馥華則承認犯行,並如實交代決策經過。

公燈處除了有高階公務員圖利業者外,負責路燈會勘、施工及發包採購業務的基層技工張家豪、黃銘鴻,以贊助及借款等名義,涉向四家廠商收賄十三萬五千元、六萬五千元;其中一家行賄的廠商還被查出為了承攬某工程,借錢虛增公司資本額後再匯還,昨天一併被依違反公司法的驗資不實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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