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拒繳奢侈稅 中配藏千萬被管收
孟姓中國籍配偶拒繳奢侈稅、罰鍰共計一五一五萬多元,遭送往看守所執行管收。(台北分署提供)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孟姓中國籍配偶短短一年間售出名下三筆不動產,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認為她持有未達兩年便轉售屬於「炒房」,且因她欠繳奢侈稅、罰鍰共一五一五萬多元,並隱匿千萬存款,週三聲請管收,台北地院認定她「顯有履行可能卻故意不履行」,當庭裁准。由於她當下無法提出具體清償方案,分署立即將她送台北女子看守所執行管收。
不到一年售出北市三房產 她稱遭詐騙
外界好奇孟婦何以取得資金購置不動產?台北分署指她拒絕透露,且分署調查的重點在於存款去向,故資金來源不得而知,另因無法掌握她的購屋價格為何,而無法推知她售出每筆房產所獲利益。
孟婦是在二○一三年二月、七月及十二月間,先後出售大安區及內湖區共三間不棟產,合計得款近四千萬元。
不過,孟婦卻未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繳納奢侈稅五百萬餘元,加上罰鍰九百萬餘元,總計欠繳一五一五萬多元,去年被台北國稅局列入欠稅大戶排行榜第一四三名。
台北分署查出孟婦明明知道欠下鉅額稅款,二○一四、二○一五年間仍七度提領、一次轉匯帳戶存款,動用金額多達一一九○多萬元,已構成「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等法定管收事由。
孟婦卻以遭人詐騙投資房地產、支付家人醫療照護費、提供中國養子讀書、借款資助中國朋友、償還民間債務等理由,解釋為何動用帳戶存款,但台北分署基於她未提出證據而拒絕採信,向北院聲請管收。北院認定她可以履行卻故意不履行,立即裁定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