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斷橋檢測商搶標案塞15萬 竹縣工務處長涉收賄起訴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林鶴斯涉嫌收受廠商賄款,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林鶴斯被控於二○一八年擔任工務處技正期間,涉嫌收受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負責人陳明正、合夥人張綵宸十五萬元賄款,以洩漏評選委員建議名單、勾選特定評選委員方式,協助陳取得竹縣府發包的道路及橋樑安全檢測標案,桃園地檢署昨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林、陳及張女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對林、陳二人從重量刑;捲入此案的新竹縣政府前工務處長羅昌傑,因查無收賄事證獲不起訴。
林鶴斯涉洩漏評委名單 助取得標案
檢調查出,陳與張女為取得新竹縣府預算四七五萬元的「一○七年度新竹縣轄內農路、村里道路及人行天橋資料建置及安全檢測評估案」採購案,因張女與林就讀中央大學土木所博士班時為同一指導教授,由張女與林洽談,明示「得標後,該給的不會少」。
林鶴斯因此涉嫌洩漏評委建議名單,並勾選兩名特定評委,陳事後果然以四一六萬元得標,並趁林前往健行科大演講機會,由張女交付裝著十五萬元賄款的信封給林。
陳明正也曾任健行科大榮譽教授及校內非破壞檢測研究中心主任,二○一九年宜蘭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萬喬豐和健行科大團隊是橋樑檢測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