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網售球星遭偷拍不雅片 經營者判刑、吐回650萬
色情網站經營者余啟豪(中)。(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職籃球隊「台新夢想家」球員譚傑龍等人,遭色情釣魚、側錄不雅影片後被恐嚇勒索案,卅四歲的色情網站經營者余啟豪,昨被桃園地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兩年十月,並追徵犯罪所得新加坡幣卅一萬三九六八.三八元,換算逾台幣六五○萬元。
刑事局於二○二○年底接獲譚傑龍報案,有歹徒持三年前他遭側錄的不雅影片恐嚇勒索,檢警查出,影片來源為設址境外的色情網站,循線追出網站經營者余啟豪及涉嫌持影片恐嚇的劉維霖。
余啟豪是累犯
住桃園的余男坦承經營S及T開頭的兩個色情網站,但影片非他設局偷拍,是透過其他管道取得,及由另名王男(法院審理中)自不詳管道取得後,透過雲端分享提供,再將影片放上網站販售牟利。
T網站為單片銷售、每片價格新加坡幣廿六至九十五元,S網站採會員制計費,估計從二○一九年六月至二○二○年,余男獲利新加坡幣卅一萬三九六八.三八元。
包括受害球星,被害人共廿九人,合議庭審酌余男有類似前科卻再犯,且販售數量甚鉅、受害者眾多,致使被害人承受莫大心理壓力,考量他坦承犯行,並與其中五人和解,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被查扣的電腦設備、儲存於雲端硬碟的猥褻影片均沒收,可上訴。
劉維霖恐嚇勒索 另案起訴
至於涉嫌持影片恐嚇勒索球星的UBA大專籃球聯賽前經紀人劉維霖,今年初已被台北地檢署依恐嚇取財、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