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品質參差不齊// 法院院長 要看每位法官判決書
提升裁判品質執行重點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官判決攸關當事人的權益至巨,但在「審判獨立」大旗下,他人幾乎無法置喙,甚至還有法官在判決書內抱怨工作太累、批評同事,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為此,司法院長許宗力年前要求實施「裁判品質提升方案」,指示全國各級法院院長落實監督權,原則上每月抽閱每位法官判決書一篇,提出是否改進等意見;換句話說,全國約兩千兩百位法官的裁判書品質,即起須接受監督與檢驗。
每月抽閱一篇 提出是否改進意見
早年法院採取「事前送閱」制度,法官須把判決草稿送院長核閱修改,但被認為給高層干預及上下其手的空間;一九八八年「吳、蘇案」與一九九一年「南鯤鯓代天府案」,揭露此制度的黑暗面,迫使司法院廢除,此後法官做成判決即成案,不用再將書類事前送閱。
雖然院長仍可「事後審閱」,但一九九五年基層法官發起的「箱子還您、獨立還我」運動,拒絕把判決書裝箱交給庭長及院長審閱;寒蟬效應下,事後送閱也幾乎成了歷史名詞。
無人監督下,部分法官從「審判獨立」變成「審判獨裁」,有人竟在判決書上抒發心情、寫出與案件無關的內容,也有人的判決理由毫無邏輯、或與社會嚴重脫節。許宗力認為判決品質的良窳與司法信任有密切關係,指示實施裁判品質提升方案。
判決不佳法官 不排除在升遷反映
司法院開發「裁判書研閱系統」,要求院長隨機抽閱每位法官已公開的判決書,超過二十庭的地院,院長以研閱二十篇為主,高等法院若超過二十四庭,以二十四篇為主,其他可由庭長代行。
對於判決品質不佳的法官,該方案雖未敘明如何管考,但因院長具有職務監督權,不排除反映在升遷上。有院長坦言,如今有了司法院下令執行,應有機會扭轉過去判決品質上的缺失與怪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