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前妻阻止調查 自首仍求重刑
男子持刀刺死前妻,案發後雖自首,但阻撓拖延警方入內。(民眾提供)
〔記者王定傳、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六十二歲男子陳志祥,離婚後認為財產分配不均、以及要求復合未果,竟持雙刀殺死林姓前妻,把房屋建物權狀貼在林女臉上,雙手還各塞五千元現金,事後陳男雖自首,卻無端拖延、阻止警方進入現場調查;新北地檢署昨依殺人罪嫌起訴陳男,認為他手段殘忍、故布疑陣且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
因財產分配不均、復合爭執
警方調查,砂輪業退休的陳男個性暴燥,與林女育有一女,一家原本同住新北市鶯歌區,兩人去年八月離婚後,林女把她鶯歌的另一間房子讓陳男住,且不時幫他準備三餐。
但陳男不思感謝,常打電話騷擾「如果不讓我回去住,妳就走著瞧」,去年九月十日上午八時許,兩人因財產分配和復合問題爭吵,陳男用水果刀刺殺林女腿部,刀柄彎曲斷裂,又換菜刀和另一把水果刀瘋狂砍、刺,切斷頸動脈並傷及氣管、頸椎,林女終因出血性休克死亡。
陳男把血衣丟在林女遺體上,將案發房屋權狀貼在林女臉上,並在她左右手掌各塞五千元現金,隨後才委請律師報警自首;據悉,陳男曾向辦案人員表示,他在林女手上塞錢,是希望她不要回來找他,到陰間一路好走。
責任全推給死者 無悔悟之心
檢方認為,陳男犯案後細心故布疑陣,並找律師自首,偵訊時對答如流,鉅細靡遺描述過程,可見他犯案時未受疾病影響。
此外,陳雖然自首,但警方抵達現場時,他卻無端拖延,阻止警方進入現場,警詢時也未反省失序行為,未念及前妻對他一再忍讓和提供食宿的苦心,只因她不願過戶房產,就痛下殺手,手段殘忍、令人髮指,供詞仍將責任都推給死者,毫無悔悟之心,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