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宿舍 法警負責維安 入住看積分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竊賊,將張男(圖左)與其他共犯送辦。(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慣竊張煜熙潛入士林簡易庭附近法官宿舍行竊,昨被逮捕歸案,受害女法官低調表示不便發言;士林地院行政庭長黃于真則說,經竊盜案後,已調整強化宿舍管理及安全方案,但為維護法官人身安全及居住安寧,因此,不便詳細說明。
據指出,法官宿舍正式名稱為「職務宿舍」,以士林地院來說,除遭竊宿舍外,另兩處分別位在士林區基河路上與內湖警分局旁。一名士院法官說,就他所知,遭竊宿舍是由法警負責宿舍安全,但考量法官住宿安全,通常不會對外透露房間確切位置與坪數大小。
至於入住職務宿舍資格?法官解釋,不論「職等」高低均可申請,因此,是否得以入住的關鍵在於「積分累積」多寡,而積分累積方式主要有三,包括有無自有房屋;眷口數;年資(包括在院年資、法官總年資),由積分高者入住。
法官分析,由於申請入住的法官通常沒有房屋,而眷口數則受到近年來少子化影響,大多落在三至四人間,在前兩項積分差別不大下,是否取得入住資格,仍視年資而定,自然有助於資深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