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緩訴被撤 逾3成是再犯癮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由矯正機關執行的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因有空間、時間限制,成效常受外界質疑。矯正署表示,毒品成癮症是腦部功能失調疾病,這已是共識,應以慢性疾病角度治療,目前政策穩定朝醫療化、社區化前進,針對個案予以不同處遇,光是前年就有六千多人獲「緩起訴附帶命令戒癮治療」處分,希望持續拉高此方案的佔比,讓毒犯在外就醫治療毒癮,也可緩解監所收容人數窘境。
治療毒品成癮症
政策朝醫療化、社區化前進
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屬保安處分,且再犯率計算基準不一,通常是以個案後續追蹤研究,矯正署表示目前沒有做觀勒、戒治再犯率的統計數據。
我國自一九九八年實施觀察勒戒,讓吸毒初犯或一定時間再犯者,透過隔離觀察評估有無持續吸毒傾向,若有,就施以強制戒治。觀察勒戒以兩個月為限,強制勒戒不得逾一年。不過矯正人員認為,關在一個空間戒毒效果有限,最終仍是回歸社區較有效果。
另一個毒癮戒治途徑是「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不將施毒者送勒戒所,改由檢察官以緩起訴方式,附帶命令其按時到醫療院所完成戒癮治療。
法務部統計二○一五年到二○一八年「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案件,緩起訴期間因故意犯罪被起訴、或未完成治療,而被撤銷緩起訴的比例,超過五成,其中,有三成七是再犯施用毒品罪。
矯正署表示,行政院二○一七年起每一年投入逾兩億元預算與毒品防制基金,用以補助替代治療、藥癮醫療,持續拉高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的佔比,並修法讓治療辦法更加多元化;結束觀勒、戒治出所後,也會轉介至各縣市毒防中心持續追蹤,由個案管理師提供關懷及協助。
桃園市毒防中心表示,目前該中心每年約四千件案件,人力比約一比五十,執行上主要難題是「關係的建立」,大約有一成在執行完成後就不接電話或失聯,追蹤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