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婦團︰遭性侵找專業人員協助 別孤軍奮戰
狼師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某國中狼師劉永仁與十四歲女學生發生性關係,被害女學生上大學後提告。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在這種「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受害者內心可能充滿害怕及恐懼,礙於老師威權而不敢拒絕,但時間相隔越久,對被害人越不利,許多證據都會消失,若有發生類似事件,最好的辦法是尋求專業人員協助,不要孤單一個人。
王玥好指出,我國法令規定,與十六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不管對方是否抗拒都屬違法;在這起案件中,更可見存在師生權力不對等,當時學生可能是崇拜老師的光環、或害怕權威,而「不敢說不」。
她說,過去曾遇受害者在懵懂無知時遭受侵犯,直到長大跟異性相處時,才發現曾經的遭遇「不對勁」,甚至成為心理障礙,因此回過頭來舉告。
王玥好說明,妨害性自主罪是非告訴乃論,追訴期是廿年,但時間相隔越久,對被害人越不利,許多證據都會隨著時間消失;但若被害人能夠提供具體的人、事、時、地、物,進入司法程序後,仍有機會討回公道。
對於被害者,王玥好建議尋求專業人員協助,如勵馨基金會的蒲公英創傷輔導中心可提供諮詢,經了解權利及相關法律保障,能讓被害者有信心面對,「不再是孤軍奮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