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警走私30億海洛因 判無期
離職警員溫俊龍走私324塊、30億元海洛因磚。(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離職警員溫俊龍是南台灣知名的「偷渡大王」,道上兄弟要「坐桶子」(偷渡)第一個就想到他,他打通黑道及漁界關係後認識不少「金主」,又成了大毒梟轉進利潤更高的運毒領域,但去年栽了大跟頭,被查獲漁船走私一百廿六公斤、黑市價逾卅億元的海洛因磚。屏東地院認定溫男是首謀,他卻只承認是受僱的小角色,依運輸一級毒品罪將他重判無期徒刑,另三名共犯分別判十二至十四年不等;犯罪工具「億豐滿」號漁船已拍賣。
偷渡大王 載運126公斤毒磚闖關
檢方調查,溫俊龍與王文彬、李嘉峯、林澤富等人組成走私集團,去年七月由船長林澤富駕「億豐滿」號漁船從恆春後壁湖漁港出海,前往貓鼻頭南方約一百浬處與不詳運毒母船會合,接運大批毒品,返航時在恆春外海被海巡艇截獲,檢、巡在暗艙起出三百廿四塊海洛因磚,包裝顯示是在緬甸金三角製造,走陸路運到越南後,再循海線出境。
溫俊龍落網後堅稱只是受僱,但檢方查出他負責整起籌劃運毒,還出三百萬、二百萬及一百萬元高價,拉王男三人入夥,並先支付廿五至五十萬元不等前金。
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溫俊龍犯罪集團危害社會甚鉅,溫當過警察,知法犯法,惡性重大,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負責開船接運毒品的林澤富判十四年;協助謀議運毒計畫的王文彬及李嘉峯各判十三年、十二年;原被列為共犯的王姓、李姓兩名男子,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五十一歲的溫俊龍,原是屏東縣里港警分局警員,十多年前洩密擄車勒索集團被免職,之後到金門從事走私及偷渡勾當,道上兄弟犯重大刑案要潛逃,常找他協助,兩年前台中沙鹿茶館命案兩名槍手,也是透過溫偷渡中國,在南部有「偷渡大王」封號;他去年與東南亞毒梟搭上線,策劃海線運毒行動,執法機關掌握線報將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