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隨扈亮槍/王金平屬特定人士 卸任仍配隨扈
王金平座車(前)與民眾(後)發生行 車糾紛。 (記者鄭景議翻攝) 警方尋獲車輛後發現是王金平座車,司 機(右)下車說明。 (記者鄭景議翻攝)
〔記者王冠仁、姚岳宏、王定傳、林良昇、陳昀/台北報導〕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座車,昨疑與吳姓男子的轎車發生行車糾紛,外界好奇,為何王金平已卸下立法院長一職,仍能配有隨扈?根據內政部提交給立法院的報告指出,王被核定為「特定人士」,因此能配隨扈警官。
根據內政部最新提交給立法院的報告,國內總共有二十九名警衛對象,其中二十一位是現任中央政府院、部級正副首長,另有八位被內政部核定為「特定人士」,也是安全警衛派遣對象。
這八位特定人士有四位是卸任的前副總統,包含連戰、蕭萬長、呂秀蓮及吳敦義;其餘四位分別是現任總統府祕書長李大維、國安會祕書長顧立雄、王金平、故總統李登輝遺孀曾文惠。這二十九位警衛對象,安全警衛派遣人數總計為一百零二位,主要由保六總隊第二警官隊執行。
內政部長徐國勇昨表示,王金平當非常久的立法院長,安全維護上認為有必要,就向內政部申請,根據相關規定,派遣警官隊警官擔任隨扈,保護安全。
至於保六總隊鄭姓隨扈在車內持槍警戒,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或違反相關規定,保六總隊指出,王金平座車昨遭民眾駕車尾隨、逼車。
當時對方車輛是忽前忽後,鄭員見對方意圖不明,為維護王的安全,待對方車輛位於王座車前方時,在車內取槍於胸腹處警戒。
保六總隊︰隨扈取槍戒備未威嚇
保六總隊強調,鄭員當時僅坐在車內持槍戒備,沒下車亮槍,更沒持槍威嚇,認定鄭員行為無違反相關規定,也符合比例原則。
警政署︰鄭員執勤無違反比例原則
警政署則說,鄭員持槍警戒符合「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鄭員也出示警證表明執行勤務,未有強制作為,無違反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