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豈能再拖 監護2法案躺在立院
2021/10/01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年發生精障犯刺死鐵警案,一審法院判無罪、宣告給予目前最高的5年監護,實務上形同「關5年就釋放」,法務部為此緊急提出修正案,新增治癒才可出院規定;另件桃園男子弒母剁頭案,獲二審法院判無罪、且未宣告監護,也引發社會反彈,司法院因而提出「緊急監護」修正案。兩案今年三月送立法院,至今已半年,但都未排入審議。
上述兩法案都是對社會安全網「補漏」的重要法案,如今一再發生趴趴走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政府主管部門自我檢討之餘,也對法案躺在立法院感到無奈;相關官員說:「若再不加速,恐要被問責立法怠惰。」
法務部的監護修正案,比照性侵犯拆除5年上限,可強制住院治療到好轉為止;刑事訴訟法的緊急監護修正案,檢察官認為病犯有再傷人之虞,即可聲請緊急監護,審理期間法官亦可依職權裁定病犯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