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販售寵物/農委會︰直接開罰最重3百萬
經營寵物養殖場的林政龍遭裁定收押。 (讀者提供)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檢警追查名貓走私案,竟查出「假養殖、真走私」案情,依目前犯行走向,國內不肖合法養殖場的犬貓來源,恐有相當比例不是靠繁殖,而是直接從中國等地私運入境,由於這些犬貓可能帶有特殊傳染病,為免造成防疫破口,農委會認為懲治走私條例有關走私動物的最高刑責7年,不足以遏止犯行,希望修法加重其刑。
目前全台約有2400多家合法可執行犬貓繁殖、販售、寄養的動物養殖場。屏東科大獸醫系榮譽教授吳永惠觀察,近年隨著動保意識提升,破獲此類合法掩護非法的繁殖場,都是依靠檢舉居多。
促修法重懲假養殖真走私
他表示,部分不肖合法養殖場鋌而走險,主因就是受龐大利潤誘惑,由於走私不需要檢疫費用與時間,如果循正常管道檢疫,至少需要檢疫7天,一隻付出的費用就要近7000元,如果是走私名貴品種犬隻,甚至一隻利潤空間可達10萬元以上。
吳永惠說,走私動物絕不可取,因為沒有透過檢疫管道,無法知道是否帶有特殊傳染病或寄生蟲,尤其許多傳染病與寄生蟲都是人畜共通,如人類若染上狂犬病,致死率就是百分之百。
農委會畜牧處表示,依照動保法,所有販售犬貓都要植入晶片,且須可追溯母犬貓的合法來源,若業者沒有合法來源,可依動物保護法開罰,繁殖業者可罰5萬到25萬元,販售業者罰4萬到20萬元,若被查到3次,直接廢照。對於沒有合法證照,卻販售、繁殖寵物的業者,可罰10萬到3百萬元。畜牧處除了請動保單位加強稽查,已於數日前發出公文給各地方政府,若查獲非法販售、繁殖寵物的業者,直接以最重3百萬元開罰。
合法養殖場掩護非法走私非頭一遭,畜牧處指出,歷年來都有查獲相關案例,建議從源頭走私的部分修法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