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溢脫除罪目的」 原民獵槍抵債 起訴
2021/07/14 05:3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復興區泰雅族五十四歲陳姓原住民,多年前自製兩把獵槍為打獵生活工具,由於積欠莊姓男子三萬餘元,莊男上門討債,見陳有兩把獵槍索走抵債,被警方查獲。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為,陳男自製獵槍為原住民生活、文化範疇,不構成犯罪;但將槍枝用以抵債,已「溢脫除罪目的」,昨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將陳男起訴。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起訴指出,陳男自稱十多年前自製兩把長槍,做為上山打獵生活用途。因積欠莊姓男子(另案偵辦中)三萬餘元,莊男去年九月前往陳位於復興區的工寮討債,陳無力償還,莊見現場有兩把長槍,要求用來抵債,陳同意讓莊取走。宜蘭警方後來查獲莊男擁槍,莊供出槍枝來源,警方傳喚陳男,他承認兩把長槍是他自製使用。
檢察官調查認為,陳男具原住民身分,十餘年前自製獵槍上山打獵為傳統文化及生活目的,可不受刑罰科處。但他將槍轉讓抵債,已脫離文化、生活範圍,自那時起即溢脫法律除罪目的與範圍,依此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