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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賭資辯家產 法官破解 沒收4559萬

法官破解謊言示意圖

法官破解謊言示意圖

2021/07/12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一件賭博案,被告王姓男子經營地下簽賭,被檢警破獲並查扣保險箱等近四千六百萬元賭資,王男辯稱放在保險箱裡有二千七百萬元不是賭資,而是他多年前出售魚塭的家產,他一直帶在身上,法官認為不合常理,且每捆現金綁鈔帶都有銀行戳章,戳章日期都在王男賣魚塭之後,因此認定是賭資,依賭博罪判刑一年二月,近四千六百萬元賭資沒收。

王男稱二千七百萬是賣魚塭家產

檢警調查,王男在台北市經營地下「今彩五三九」簽賭,每日輸贏高達上千萬,並僱用住新北市的趙姓男子負責收取賭金、代為保管賭資等;去年三月,檢警獲報上門搜索,在臥室衣櫃、廚房櫃子及保險箱內查獲四千五百五十九萬餘元賭資。

兩人雖認罪,但王男對賭資有所爭執,他辯稱,保險箱中現金共有四千一百八十萬元,但其中有二千七百萬元,是一九九八年老家在嘉義縣布袋鎮投資飼養饅魚出口外銷,以及結束經營後出售約五、六甲魚塭用地的家產,他北上就帶在身上,本來要買房,因趙男有保險箱且交友及私生活單純,才交由他保管,並非賭資。王男並提出土地登記簿第一類謄本為證,上面登載土地確實於一九九八年間登記買賣。

法官︰說法與綁鈔帶日期不符

法官審理認為,保險箱內款項大多是從銀行領出,每捆鈔票綁鈔帶都有銀行加蓋日期戳章,顯示領出日期為二○一一年後,這與王男所辯不符,且現今房屋買賣大多透過銀行以匯款、轉帳、開立支票等方式進行,直接拿二千七百萬交易,徒增風險並造成清點困難。此外,這筆鉅款若是王男的家產,他卻輕易交由他人保管,殊難想像,有違常情。

法官︰鉅款交趙男保管不合理

法官並認為,趙男受僱於王男,負責收賭金等,王男把鉅額賭金交由趙男所管領,較符合常理,且比對簽賭帳冊,每日輸贏金額高達上千萬,保險箱中金額是賭資亦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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