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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開庭5人群聚 律師:搞不懂檢座想什麼

江姓律師在臉書PO文指昨上午只有他去台南地檢署開偵查庭,看不到其他律師與當事人。

江姓律師在臉書PO文指昨上午只有他去台南地檢署開偵查庭,看不到其他律師與當事人。

2021/07/02 05: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因應疫情,全國三級警戒持續至7月12日,台南江姓律師昨因一件「他」字案、沒人在押的普通偽造文書案,就被通知到台南地檢署開偵查庭,他認為該案根本沒有迫切必要性,開完庭後上臉書PO文:「不是已公告到7月12日暫停開庭與執行嗎?」「搞不懂這位年輕檢察官在想什麼?」

要求第三級管制區域非有必要,暫緩傳喚案件當事人(包括律師)等的開庭,台南地檢署官網也公告暫緩開庭與執行案了,但他昨日上午被找去南檢開偵查庭,是一件「他」字案、沒人在押也非矚目,再普通不過的偽造文書案,不知道這時候開庭的必要性在哪裡?庭內有法警、被告、書記官加上他跟檢察官,室內剛好5人。

江律師說,地檢署內沒有半個庭有開,只有他們偵查庭開燈,沒看到其他律師或當事人;他酸說:「反正南檢的檢察官都已經打完疫苗,不會感染肺炎就好,這位年輕的檢座,態度也……唉。」

江姓律師的PO文引來網友留言,有人調侃律師:「找個傳說中的帥哥出來瞧瞧也爽,是檢座悶壞了,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嗎?難道是逆時中嗎?」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表示,南檢對非急迫性、非必要性的案子,原則上是不開庭,會請檢察官依此原則處理案子。

但若檢察官對案子的偵辦有個別需求考量、認為有需要在警戒期間開庭,會尊重檢察官,也會請主任檢察官向該檢察官了解在7月1日開庭的需要性。

女檢:曾為疫情取消 需偵辦才開庭

承辦女檢透過林仲斌回應指出,該案是之前已訂的庭期,為了疫情有取消過,有一段時間沒有偵辦進度,因考量案子仍需進行,才會選在7月1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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