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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偷吃人妻和解保密 錄音逃過百萬求償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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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3 05:30

和國中女同學開房間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時任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的已婚徐姓巡佐,與國中女同學上旅社開房間,被女同學的李姓丈夫抓包,兩人和解後,李同意「封口」,沒想到李男後來仍向警政署檢舉徐員「上我老婆」,並向徐求償一百萬元。基隆地院審理時,徐拿出二人電話錄音,證明李確實同意拋棄對他行使刑事、民事、行政上的權利主張,法官依此判李敗訴,徐員不用賠。

警被記一支小過調職

至於徐員當初衰被檢舉,已被記一支小過懲處;資深港警說,徐員遭行政處分,早已超過三十天申訴期,因此無法平反。徐員去年底已被調離基隆港警總隊。

夫未依約封口 提告求償

李男控訴,得知妻子與徐不倫後,妻子承認每月與徐發生兩次以上性行為。李找徐理論,兩人在電話上達成和解,徐又包了三萬元紅包給李,雙方約定「事件到此為止」。未料李未依約封口,向警政署檢舉徐員與其妻有染,也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

警方查出徐確與人妻開房三次,將他記小過及調整單位。

人夫允不追究 警判免賠

法院審理時,徐拿出二人的電話錄音抗辯。李在電話中說:「事件就到今天為止…。」徐問:「你說的到今天為止,司法還要繼續嗎?要撤告嗎?」李回:「…司法或行政調查各項都是,事情到今天為止…如果彼此有再做出傷害事情出來,就是以今天錄音為準…絕對不追究就對了。」

法官依此認定,電話中的雙方均有拋棄對他方為刑事、民事、行政上之權利主張或請求,因此,李事後又求償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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