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狂奔害廚師「犁田」 主人判賠55萬
南市動保處官員建議民眾帶飼養的犬、貓等寵物外出最好繫上頸鍊或裝入運輸籠內,以策安全。(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擔任臨時工的姚男,一時疏失讓毛小孩跑上街,導致唐姓廚師騎車經過「犁田」,姚男除被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還要賠償55萬餘元給唐男。
唐姓餐廳廚師控訴,去年4月5日深夜11點多,姚男未將飼養的狗兒繫上頸鍊繩,狗兒自行跑到台南市仁德區德善路街道,他騎機車經過,狗兒從左側衝出,人車倒地導致左腳骨折。
唐男接受骨折復位與鋼釘鋼板內固定手術,需專人看護1個月,且要休養6個月,影響工作。醫師建議不能做粗重工作、不宜負重與久站,唐男要求50萬元精神慰撫金、28萬餘元不能工作損失與看護費、醫藥費等共99萬多元。
台南地院刑事庭依過失傷害罪判姚男拘役50日確定,得易科罰金(1日折算1千元)。民事庭法官認定慰撫金為20萬元、不能工作損失20萬餘元、看護費6萬元,加上醫療費與機車修理費,判姚男賠償55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