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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車不救人 李義祥刑責恐升「不作為殺人」

李義祥開的怪手停在髮夾彎轉角處,下方就是工程車卡住的水泥道路,救護車陸續抵達,李事發後還觀望裝沒事。 (記者王錦義翻攝、資料照)

李義祥開的怪手停在髮夾彎轉角處,下方就是工程車卡住的水泥道路,救護車陸續抵達,李事發後還觀望裝沒事。 (記者王錦義翻攝、資料照)

2021/04/12 05:30

律師︰車落前可通報卻未做 檢方:針對犯罪事實調查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台鐵太魯閣號意外事故造成重大傷亡,釀禍的包商李義祥在工程車卡樹叢後,由於邊坡下方就是北迴線軌道,邊坡沒有防護設施,工程車可能墜落軌道上,在此危急時刻,李在第一時間不是通報台鐵採取緊急措施,反而跑去駕駛怪手拖車,終釀大禍;法界認為,李義祥可能涉及「能防止而不防止者」,他明知犯罪結果可能會發生,卻消極「不作為」任其發生,刑責恐由過失致死升級為刑法第十五條的「不作為殺人」。

李未通報台鐵 先開怪手拖工程車 釀憾事

依目前初步調查,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本月二日上午八點多,與公司的非法移工華文好從花蓮市的公司出發,工程車上載滿廢輪胎,約八點四十九分抵達北迴線邊坡防護設施工程地工地門口,隨後就卸下輪胎,李開工程車過髮夾彎時,疑似前輪開出水泥路外,被樹叢卡住,七噸多的工程車無法自行脫困,李隨即開著怪手,用紅色吊帶綁住工程車前方,準備用怪手拉工程車脫困。

最後吊帶疑似拉力不足,造成工程車脫離控制,最後翻落邊坡,掉在鐵軌上,九點二十八分太魯閣號撞上,檢警挖出工程車的行車紀錄器,疑有錄到李義祥與華文好兩人,共商討論要用怪手綁吊帶協助工程車脫困等對話;而李、華兩人發現工程車被列車撞擊後,李義祥的第一通電話,是在撞擊後第七分鐘打給台鐵工務段施工主任熊德育。全案花蓮地檢署朝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

不過外界質疑,李義祥當時得知工程車卡樹叢後,他跟華文好只顧著拖車,檢警應先查明,從工程車受困到發生撞擊經過幾分鐘,如時間足夠通報台鐵緊急煞車,李卻不作為,刑責就有升級為「不作為殺人」的可能;而且,李在太魯閣號撞車後,竟還在邊坡觀望、工務所旁優哉吃檳榔。

有律師認為,李義祥看到工程車卡樹叢,隨時有可能滑落軌道,第一時間應通報台鐵採取緊急措施,他未如此做,反而跑去駕駛怪手拖車,終釀憾事。李義祥消極「不作為」任其發生,可能被依故意犯論罪。

如通報台鐵可緊急煞車 李涉不作為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七日曾說:「證據到哪就辦到哪,絕不畫靶射箭。」花檢昨指出,檢方會針對所有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釐清客觀行為,最後評價這樣的行為構成什麼樣的法律適用。刑法第十五條規定,「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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