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小情侶野戰激情PO網 父女檔雙雙起訴
桃園市一對高中男女學生去年在龜山區某社區旁涼亭發生性行為,被臨近住戶拍下並傳上網。(記者鄭淑婷翻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對高中男女學生,去年五月廿八日下午四點多,在龜山區某社區旁涼亭發生性行為,六十一歲翁姓住戶從自家廚房目睹,隨即拿手機拍攝並傳到自家Line群組。翁男卅四歲女兒三天後上傳臉書「爆料公社」,並註記「學生在公園涼亭激情」,引來網友熱議、瘋傳。翁姓父女都觸犯散布猥褻物罪,且小情侶檔都未成年,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小情侶皆未成年 罪加一等
起訴指出,這對男、女學生當時年紀各僅十七、十六歲,翁男偷拍後傳送到家庭的Line群組,翁女則下載並上傳至臉書社團,供不特定人瀏覽,兩人於偵訊時坦承不諱,並有Line對話及臉書截圖為證。
起訴指出,翁姓父女行為分別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散布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及「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依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法理,散布影片部分僅以散布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