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審「偷拍狂」被打臉/只是拍違停 政大女「反被」告道歉了
政治大學(見圖,資料照)一名女學生懷疑自己被偷拍,日前上網公審另名男學生,指控對方「偷拍狂」、「噁心」等,但該男澄清自己只是拍路邊違停,並到派出所提告女學生妨害名譽,昨日女學生則上網貼文道歉。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政治大學一名女學生懷疑自己被偷拍,日前上網公審另名男學生,指控對方「偷拍狂」、「噁心」等,但該男澄清自己只是拍路邊違停,並到派出所提告女學生妨害名譽,昨日女學生則上網貼文道歉;政大教授感慨,此為女性「被偷拍」的集體經驗與防備,但「網路公審」手段無助於解決問題,建議在安全的情況下,可當下出聲究責,社會也可省思不尊重路人隨意拍照的文化。
政大一名女學生三月二十九日在臉書有四萬二千名成員的「政大學生交流版」上,張貼一名男學生在路旁的背影照,撰文質疑該男涉嫌用手機偷拍,並留下「偷拍狂」、「噁心」等文字,導致該男在網路被罵翻;但是,該名男學生事後上網張貼去台北市文山分局指南派出所的報案單,向女學生提告妨害名譽,並澄清自己當時是在拍路邊違停車輛,網路輿論也瞬間翻轉,雙方當事人討論後,女學生昨天下午一點多在交流版上張貼道歉文,向男學生致歉。
面對此事件,前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政大新聞系副教授方念萱感慨,此事是「必然發生的巧合」,首先女性在日常生活中高度警戒「被偷拍」,這已成集體經驗,且還不被理解、充滿驚恐,並被質疑跳入「受害者」框架等,盼社會各界在路邊拍照時,多問多尊重入鏡的路人,並譴責偷拍行徑。
但方念萱說,也不願男學生因誤解被「網路公審」,建議女性碰到疑似偷拍事件,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應當場出聲並究責;並感慨網路文化並未促成有效溝通,反而衍生「數位公審」,經網友炒作放火,若無後續發展,恐對無辜者留下難以扭轉的不良印象,因此類似事件要能快刀斬亂麻,也只能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