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遴教評會重處分 教師也已黑掉…
調查性騷 性別比例有規定
教評會組成 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人數規定5至19人不等,其中校長、家長會代表、學校教師會代表3人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校內專任教師推舉出任。若審到性侵害、性騷擾案件,還要從「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才庫」中遴聘學者專家,組成才算合法。
人員比例 人員比例也有嚴格規定,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3分之1以上,但學校教師任一性別人數少於委員總額3分之1者,不在此限。
一名教育行政主管表示,若教評會組成不合法,所作的處分就不合法,會被撤銷,必須解散重新遴選,才能重作處分。該名主管指出,教師一旦被認定性騷擾,就「整個黑掉」,就算停職期限過了,想重拾教鞭,難如登天。(記者吳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