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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濫用公家大數據 跟監妻子男友

    新竹縣警察局新湖分局蘇姓偵查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被判刑4月。(資料照)

    新竹縣警察局新湖分局蘇姓偵查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被判刑4月。(資料照)

    2021/03/06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警察局新湖分局蘇姓偵查佐懷疑妻子有婚外情,自行跟監妻子行蹤,鎖定2名男子與妻子有接觸,竟記下車號私自查詢2男個資與車籍資料,甚至還調閱其車輛軌跡,多達12次;新竹地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將蘇男判刑4月。

    疑妻外遇 鎖定2男

    判決書指出,37歲蘇男因懷疑妻子曾女(事後已離婚)有婚外情,從2019年10月起至去年2月,在新湖分局內連續11次使用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與車籍資訊、涉案車輛軌跡查詢系統,查詢劉男、黃男的個人資料及車籍資料、車輛軌跡。

    妻得知 氣到離婚

    蘇男另委託不知情的新湖分局陳姓警員,在新湖分局內使用警用資訊系統,查詢劉男個人資料及車籍資料。由於當事人察覺被跟監,向警察局督察室反映,經內部調查後東窗事發。

    警被判刑4月

    法官指出,蘇男身為公務員,竟利用職務上機會,擅自非法利用被害人個人資料、車籍資料,侵害被害人個人隱私,所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加重其刑。但念其犯後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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