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為錢櫃大火提團訟/錢櫃傷者︰要練台生體會等死感覺
消基會替錢櫃大火20位傷者提起團訟,遞狀前董事長黃怡騰(持麥克風者)主持記者會。 (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錢櫃KTV林森店去年四月底發生大火,董事長練台生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另有二十名受害者透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向錢櫃及其經營者迪廣國際企業、練台生與經理翁珮雯、施工的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等九名被告,連帶求償共三九七二萬餘元。消基會昨遞狀前舉行記者會,江姓傷者要練台生也「體會等死的感覺」。
這起公安意外釀六死五十五傷,六名死者家屬與部分傷者已同意和解,金額逾八千萬元。消基會昨指出,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長王證雄勘查現場發現,相關消防設備因電梯施工而關閉,導致火災時,整棟大樓火災警報、廣播、灑水設備均無法運作,無法對大樓內人員提醒發生火警,屬「嚴重人為疏失」。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認為,錢櫃具嚴重缺失,包括未謹守施工應遵守規範與合理管理消費場地,導致受害者認為錢櫃未來難以有效預防意外,經由台北市法務局協助並引介給消基會依消保法規定,提起本件團訟。
江姓傷者強調「人在做天在看」,錢櫃從頭到尾都未釋出道歉意願,雖嘗試和解但提出條件無法讓人接受,例如給予輕傷者關懷慰問金六千元,他見狀向錢櫃回稱;「我給你們老闆(練台生)六千元,請他去火場待一小時,體會等死的感覺」,且錢櫃知道消費者要打團訟時才積極聯繫,企圖「個別擊破」。
蔡男則說自己事後腦病變與神經病變,也會癲癇發作,有時洗澡離開浴室後還會倒在地上,對事發前是攝影師的他來說,很難再拿起相機。據悉,蔡的求償金額最高,為一○四九萬餘元。周姓傷者哽咽批錢櫃事後未釋出誠意,僅立即賠償死者家屬或重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