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遭控違停救護通道 堵毒災隊 妨礙救災
新北蘆洲警分局被控7年來縱容警車、員警私車違停 在環保署北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台北小隊救護通道,阻礙台灣北部地區毒化災救援黃金時效。(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吳仁捷、鄭景議/綜合報導〕新北市蘆洲警分局旁的廳舍,7年前由環保署北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原毒災應變隊)台北小隊進駐使用,但救災車輛出入的通道,卻長年遭警車、員警私車或洽公車輛違停擋道,長年關心路權的馬路小天使爆料指出,蘆洲分局這樣的行為,恐延誤轄區雙北660萬人口、37個工業區等毒化災救援黃金時效,希望新北市警局正視。
馬路小天使質疑警方縱容拒開單
馬路小天使還質疑,警方縱容自家人、洽公民眾違規,並初估,若以蘆洲警方每天約5、6輛警用機車、轎車違停,7年下來,形同因警方拒開單,讓國庫短收可觀收入。
公路總局︰違停紅網線應開罰
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說,環保署北區小組救災車輛出口劃設代表禁制的紅網線(交通法規規定應為黃網線,但專業技術小組進駐時,交通局就畫成紅網線),不過警車違停在紅網線,明顯影響通行,該處可視為禁止臨停的區域延伸,開罰於法有據。
記者向新北交通大隊、蘆洲警方查證,警方竟回應被控違停處屬機關用地,並非道路範圍,所以無法開罰,被問到監理所認為可開罰,蘆洲警方竟稱「監理所認知錯誤」,被問到若民眾任意停在救護通道如何處置時,蘆洲警方竟然回答「只能勸導」,有民眾認為,警分局旁救護通道遭民眾停車阻礙救護,警方竟自稱無能為力,實在令人咋舌。
蘆洲警方稱「只能勸導」
蘆洲警方說,偶爾僅有押解、移送人犯等緊急情事停放該處,引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警車不受汽車臨停、違停規定,但友軍警官直指,員警駕駛警車,在無急迫或勤務下,等同一般車,沒有開罰豁免權,即使是警車,仍可視為一般車輛開罰。
記者轉問其他縣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分局,對於蘆洲警方包庇自家人違停阻擋救災車輛,均無法贊同;友軍認為,以此個案為例,民眾檢舉警車違停救災車輛出口的紅色網線上,即使因地目關係認定未違法,也應責令移除,並禁止影響外界觀瞻違規,避免造成兩單位間摩擦,犧牲救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