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發現高中女「緘默」罕病 趁機性侵9次 賠50萬免關
台中地院審理時,蕭男賠償50萬元,並以妻罹癌請求減刑輕判,法官援用「顯可憫恕」減刑,依乘機性交罪輕判2年,再宣告緩刑5年,蕭男免蹲苦牢。 (資料照)
「顯可憫恕」緩刑5年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在高中擔任工友的台中市蕭姓男子,在校內對女學生小芳(化名)伸鹹豬手,意外發現她受驚嚇會全身僵直,竟趁機對她性侵害3次,還變本加厲,把被害人帶到汽車旅館性交6次;有「選擇性緘默症」罕見特質的小芳,於臉書吐露遭玩弄過程,蕭男3年來的惡行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理時,蕭男賠償50萬元,並以妻罹癌請求減刑輕判,法官援用「顯可憫恕」減刑,依乘機性交罪輕判2年,再宣告緩刑5年,蕭男免蹲苦牢。
女在臉書披露受害過程
判決書指出,小芳有「選擇性緘默症」特質,受驚嚇會全身僵直,另有易焦慮、不說話等現象,2016年6月某日下課後,她拿木製桌椅給蕭男維修時,蕭男心生歹念,先要求小芳坐在他的大腿上,再伸鹹豬手猥褻,見小芳嚇得全身僵直,蕭男伺機性侵害,同年9月、12月又故技重施,第3次還自備情趣用品「跳蛋」玩弄小芳。
2018年8月,蕭男趁暑假把小芳約出來載到汽車旅館,至隔年8月共發生6次性關係,小芳於臉書日誌記載這些過程,東窗事發後,蕭男被學校解聘,目前擔任物流司機。
台中地院審理時,蕭男宣稱妻子罹患癌症,希望法官輕判,法官認為,蕭男利用小芳心智缺陷犯下乘機性交罪,行徑實不足取,不過他坦承犯行,已支付50萬元賠償金,小芳也願意原諒蕭男,乘機性交罪可判刑3年至10年,如以最輕3年判刑,對蕭男還是過重。
法官認為,蕭男受此教訓,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援用刑法第59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緩刑期間禁止對小芳騷擾、接觸,並接受法治教育6場次,可上訴。